安徽省拍賣師自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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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拍賣師自律公約
(征求意見稿)
安徽省拍賣協會拍賣師專業委員會
2020年8月5日
? 為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師操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拍賣師職業身份有關的全部行為,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條? 拍賣師在執業活動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維護拍賣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拍賣師在執業活動中,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拍賣師應當維護自身的職業信譽和拍賣行業的信譽,增進社會對拍賣行業的了解和尊重。
第四條? 拍賣師應當勤勉敬業,鉆研業務,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職業素養和執業能力。
第五條? 拍賣師應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規范執業行為,引導誠信自律,擴大職業機會,提高社會地位,促進拍賣師與拍賣事業共同成長。
第六條? 拍賣師應積極向相關部門建言獻策,轉變觀念,提高拍賣師隊伍誠信素質,創新機制,擴展拍賣師職業發展機會,保障拍賣師依法執業,維護拍賣師合法權益。
第七條? 拍賣師之間應當相互尊重,維護團結,取長補短,互助共進。禁止采用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惡意競爭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其他拍賣師、拍賣企業的信譽。
第八條? 拍賣師在拍賣企業工作中,應當發揮特長,勤勉盡責。
第九條? 拍賣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秘密。
第十條 拍賣師主持拍賣會時,應當衣著整潔、語言規范。
第十一條? 拍賣師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履行社會責任。
第十二條? 拍賣師應當遵守行規行約,積極參加行業活動。
第十三條? 拍賣師在境外主持拍賣會時,應當遵守當地法律相關規定,維護中國拍賣師的良好形象。
第十四條? 拍賣師不得主持拍賣法律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不得主持超出拍賣企業經營范圍的拍賣活動;不得為非拍賣企業主持經營性拍賣活動。
第十五條? 拍賣師不得授權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第十六條? 拍賣師在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以下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對拍賣標的作虛假宣傳,誤導當事人對拍賣結果產生不合理預期。
(二)故意隱瞞拍賣標的瑕疵;
(三)無人應價或末達到底價時落槌成交;
(四)對未經公開拍賣程序的標的,虛造拍賣手續確認成交;
(五)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第十七條? 拍賣師主持拍賣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參與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二)拍賣自已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三)配合、參與或主持以假亂真(標的物)的拍賣;
(四)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法律、行業規則規定的其他禁止性行為;
第十八條? 拍賣師不得與競買人之間有下列行為:
(一)私下約定成交價;
(二)違反保密義務,泄露拍賣標的保留價;
(三)其他惡意串通行為。
第十九條? 拍賣師不得接受拍賣當事人的賄賂。
第二十條? 拍賣師應當配合拍賣行業協會對拍賣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
第二十一條? 拍賣師違反本公約禁止性規定情節較輕的,實行與拍賣師違規戒勉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處理。拍賣師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其行為對行業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拍賣師專委會將向行政主管部門、省拍協或中拍協提出處理建議。
第二十二條? 本《公約》經征求全省拍賣師意見,拍賣師專委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試行。